-
根据工作需要,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岗位性质本次招聘为崆峒区法院自主招聘,招聘人员不占中央政法编制,主要从事司法审判辅助性工作,崆峒区法院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二、岗位数量本次计划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4名。三、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年龄在18周岁(2007年4月1日前)以上、35周岁(1990年4月1日后)以下;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备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1)专科学历:法律事务(580401)、中文(570209);(2)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0301)、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7.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人员,入职前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③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⑥其他不宜担任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四、招聘程序(一)公告发布请报名人员在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招聘信息。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可以适当延长报名时间。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机试环节。机试名单及准考证信息将通过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二)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日。2.报名地点: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15办公室。3.报名资料:(1)个人简历;(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红底)。4.联系电话:0933-8559007.(三)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8日。2.资格审查地点: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15办公室。3.资格审查合格者接到电话通知后到政治部31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放弃。(四)机试1.机试内容包括听打和论述两部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2.原则上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机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3.机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显示的时间、地点为准。(五)面试1.面试前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机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以及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4.机试、面试成绩按6:4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机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5.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六)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要提供无犯罪证明。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八)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崆峒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五、工资福利待遇薪资待遇按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执行。六、纪律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人社部门备案。七、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机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机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2.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2025年3月31日举报